退學:對存在以下情形的學生,學校可以為其辦理退學:
普通高中學生一學期內連續曠課超過20天或累計曠課45天,學校與學生家長多次聯系幫助教育無效的;休學期滿,經學校與學生家長聯系仍未復學或超過復學時間一個月以上仍不辦理繼續休學申請的。
書面退學申請